总所律师

孙小龙

律师


业务专长

民事执行;刑事辩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房地产;不动产实务(拆迁业务)


工作经历

2009年参加工作,在法院业务庭担任辅助工作。
201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主要办理刑事、民商纠纷等方面的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以及非诉讼业务。
担任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拆迁办、紫金(江宁)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龙西社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顾问律师。


主要执业案例

顾某某强奸、强制猥亵案
潘某诉南京市某街道办事处农机管理服务站买卖合同纠纷案
丁某某诉南京市江宁区某社区租赁合同纠纷案
刘某某诉南京市江宁区某街道办事处与江宁区某社区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
林某某诉南京市江宁区某社区租赁合同纠纷案
孙某诉南京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孙某诉南京某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管理委员会违反道路安全保障义务纠纷  
程某、赵某诉南京某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管理委员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乔某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履行法定职责纠纷
胡某某诉南京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徐某某诉南京市某区人民政府国家赔偿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