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所律师


俞姚华

高级律师

办公地点:江苏南京


专业领域

国际贸易与投资、金融、房地产等


业务经验

俞姚华于1984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86年取得律师资格。

1、1993年受司法部选派赴香港著名的DEACONS律师行工作学习,与香港律师界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荣获江苏省“知名律师”称号

2、成功代理了中国JLPC公司( 买方)与 日本MITSUI公司(卖方)就买卖合同而引发的争议,通过充分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及国际著名专家的意见,开创了对无单放货直接追究卖方法律责任的先河,终使案件反败为胜,在国际仲裁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3、2003年初,作为唯一的律师代表,随南京司法代表团赴美国考察, 走访了美国联邦法学会、联邦最高法院、马里兰州上诉法院、加州律师协会等机构,增进了对美国司法界以及律师界的了解、交流与合作;

4、2004年6月,应香港律政司的邀请,作为律师代表参加了南京市律师协会赴香港考察团,分别拜会了香港律政司、香港律师会、香港高等法院、香港律师行等机构,进一步推进了宁港两地的法律服务合作与交流; 

5、作为中方委托的律师,参与了无锡ZZ 公司与法国I.P 公司在中国无锡预计投资30亿人民币的项目法律服务。


教育经历

曾在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进修


社会职务

南京市律协外事专门委员会主任

南京市律协民商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市律协理事及纪律委员会委员

南京市WTO法律实务咨询中心法律服务专家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