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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柱
吴世柱律师从事法律职业近30年,执业22年,专注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擅于通过分析证据对案件进行深度研究,在刑事辩护、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案件代理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方面颇具建树积累了丰富、实用的出庭经验,获得委托人的广泛认可。
吴律师团队服务及曾服务的法律顾问客户有: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统计局、南京市物价局、央企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政府机关和大型国有企业。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案件,其虽承办案件数量不多,但践行亲力亲为、全力以赴的原则,仅2015年至2025年十年间,平均每年一件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在2024年更是一举拿下四件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其中三件为申诉再审改判无罪)。★ 刑事辩护无罪案例
1.张某安故意毁坏财物无罪案:本案入选《2016年度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为民主与法制网等多家媒体转载。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广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上诉后,案件被徐州中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再次作出有罪判决,徐州中院于2016年9月28日终审宣告被告人无罪。
2.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案((2016)苏12刑终284号):该案经过数年的努力,审理法院先后认定徐某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构成诈骗罪。
3.罗某盗窃无罪案。2016年云南边远地区罗某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吴世柱律师于侦查阶段介入,向警方指出罗某无作案时间、指认错误的法律意见被采纳,获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罗某无罪。
4.陈某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无罪案。2018年陈某涉罪被刑事拘留,吴世柱律师于侦查阶段介入辩护,提出案涉物品不属于制毒物品,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5.吴某涉非法买卖爆炸物无罪案。2019年吴某因经营需要购买二氧化碳致裂器,鉴定机构作出属于爆炸物的鉴定意见,吴世柱律师一审为其辩护,提出鉴定意见定性错误的辩护意见,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采纳并裁定允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公诉机关作出“霞检刑不诉[2023]Z2号”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无罪。
6.李某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罪申诉再审改判无罪案。广西百色李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他人采购“二氧化碳致裂器”,2020年终审判决其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吴世柱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其申诉,历时四年,于2024年5月再审宣判其无罪,获国家赔偿(2024桂10法赔1号)。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入库案例,编号2024-05-1-043-002。
7.曾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无罪案。曾某因研发新型破岩设备“二氧化碳致裂器”,使用了部分易制爆危险品,某鉴定机构鉴定为“爆炸物”涉及犯罪,2017年6月曾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吴世柱律师经深度研究该案的鉴定意见,指出该意见缺乏依据,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经过数次开庭公正宣判曾某无罪,2024年11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历时七年的诉讼终审公正。本案的办理,也为李某虎的申诉成功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8.Z某涉强奸无罪案。2022年Z某男因网聊在异性网友家中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经侦查阶段介入辩护,指出双方系自愿行为,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9.邓某等四人非法采矿申诉再审无罪案。邓某等四人于2017年10月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刑拘留,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邓某2022年委托吴世柱律师代理申诉。2024年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开庭审理后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于2024年11月作出(2024)湘刑初419号刑事裁定,允许原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公诉机关作出“永祁检刑不诉[刑不诉]2号”不起诉决定书。
10.马某涉嫌强奸无罪案。2016年马某被控强奸,吴世柱律师经审查后认为该案实为通奸,决定接受委托,作无罪辩护,最终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以(2016)皖1126刑初317号裁定允许检察院撤诉,马某获不起诉。
11.李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无罪案。经侦查阶段辩护,向浙江某海关提出不属于共同犯罪的辩护意见,李某先获取保候审,最终不起诉。
12.章某非法买卖爆炸物无罪案。2021年章某涉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广西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24年委托吴世柱律师代理申诉,原审法院决定再审,2024年11月改判章某无罪(2024桂刑1026刑再1号)。
【重大复杂民事案件】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某省银行诉中国物流股份公司质押合同纠纷。某银行贵州省分行诉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达5500余万元,法律关系复杂,经吴世柱律师细致调查、分析,确认原被告双方不存在2013年签订并履行合同的事实,并从原告提交的合同签名的细微处发现有涂改痕迹,遂申请鉴定,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能证明签订并履行了质押合同,以(2017)最高法民终938号判决驳回某银行上诉、维持原判,为该企业避免了近6000万元的损失。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最高法民申223号]。某汽车公司不服某高级人法院判令其承担2000余万元保证责任的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吴世柱律师代理某银行应诉,经开庭审理,驳回其再审申请。
★ 新类型及复杂刑事案件的办理
童某被控为以边民互市贸易的方式走私普通货物罪,因对边民互市贸易内地法院缺乏了解,吴世柱律师通过大量的检索和研究,提出了童某作为委托人,在不知道受托人是以走私的方式通关时,不应作为走私犯罪主体的辩护观点。实践证明,这一观点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
香港人张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吴世柱律师向法院提出了区际法律冲突的问题,即,张某的行为发生在香港,应慎重对待区际法律的问题,得到了某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
吴世柱律师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从业以来发表相关专业论文等被众多国家级媒体采用,特别是对于律师实务方面的专业性文章被《检察日报》《中国律师》《浙江法制报》《正义网》以及众多微信公众号转载,搜索”吴世柱律师“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