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
合伙人
王卫东律师
合伙人、高级律师
办公地点:江苏南京
电话:13951032702
邮箱:896298753@qq.com
王卫东律师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
现为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圣典刑辩中心主任。
2000年3月辞去江苏省监狱管理局龙潭监狱公务员职务,由监狱人民警察转为专职刑事律师,自此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入选江苏省刑事人才库。
王卫东律师辩护代理的在全国、省内有影响的案件有:
武汉某公司污染环境案(最高法院第37批第202号指导性案例)
陈某强奸再审无罪及刑事国家赔偿案(陈某已获得57.48万元刑事国家赔偿款)
金某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建国以来江苏省最大跨境冰毒案)
蔡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最高法院督办江苏打黑第一案)
李某富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南京长途汽车东站打黑第一案)
巨澜公司等走私固体废物案(2015年全国最大走私国外废物案件)
南京国际信托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06年南京十大最有影响案件)
王某声贩卖淫秽物品、侵犯知识产权案(2006年南京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南京盖某耐火材料公司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南京十大发票违法案件)
盛某等贩卖运输毒品案(安徽淮北市建国以来涉案数量最大案)
郭某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南京首例)
陈某江等跨省虚拟股票交易平台诈骗案(涉江苏、河南、四川、山东等)
星某琴行等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江苏省内媒体多次报道)
江苏省民政厅某正处级主任受贿案
陆某军持枪抢劫、故意杀人案
等……
王卫东律师近年来辩护成功的刑事个案有:
南京德某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无罪案(一审判决无罪)
陈某强奸案再审无罪及刑事国家赔偿案(陈某已获得57.48万元国家赔偿款)
梁某等贩卖、运输毒品案(江苏高院、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刘某运输毒品案(江苏高院、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李某琪贩卖、运输毒品案(徐州中院、数量特别巨大一审判死缓)
李某伟等制造毒品案(南京中院、数量特别巨大一审判无期)
王某飞故意杀人案(南京中院、被害人当场死亡一审判有期徒刑)
南京威某投资公司合同诈骗案(赤峰公安局、无罪)
牛某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秦淮分局、无罪)
罗某等跨省大宗商品交易诈骗案(雨花分局、无罪)
刘某非法经营案(浦口分局、无罪)
谭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秦淮分局、无罪)
漆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玄武检察院、无罪)
王某洲故意伤害案(栖霞检察院、无罪)
张某龙污染环境案(丹阳检察院、无罪)
王某合同诈骗案(玄武分局、无罪)
冯某毅贩卖毒品案(江宁分局、无罪)
张某东贩卖毒品案(秦淮分局、无罪)
成某然贩卖毒品案(雨花分局、无罪)
魏某宝破坏电力设备案(江宁检察院、不起诉)
金桥市场杨某福重大责任事故(火灾)案(鼓楼检察院、不起诉)
江苏华某拍卖公司行贿案(江阴法院、免予刑事处罚)
韩某岩受贿案(秦淮法院、缓刑)
倪某根玩忽职守案(栖霞法院、缓刑)
韩某春等贪污案(宝应法院、缓刑)
许某鸿职务侵占案(句容法院、缓刑)
顾某等走私固体废物案(南京中院、缓刑)
张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扬州中院、缓刑)
江某等非法经营案(雨花法院、缓刑)
顾某雄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南京中院、缓刑)
成某等开设赌场网络赌球案(秦淮法院、缓刑)
吕某清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浦口法院、缓刑)
王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鼓楼法院、缓刑)
罗某锦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雨花法院、缓刑)
施某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鼓楼法院、缓刑)
冯某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雨花法院、缓刑)
徐某偷税案(玄武法院、缓刑)
严某骗取出入境证件案(鼓楼法院、缓刑)
巩某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仪征法院、缓刑)
任某俊侵犯商业秘密案(高淳法院、缓刑)
轩某红非法经营案(鼓楼法院、缓刑)
赵某存掩饰犯罪所得案(雨花法院、缓刑)
彭某辉盗窃案(六合法院、缓刑)
吴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六合法院、缓刑)
鲍某龙等聚众斗殴案(秦淮法院、缓刑)
陈某起介绍卖淫案(栖霞法院、缓刑)
徐某海故意伤害案(秦淮法院、缓刑)
陈某立故意伤害案(江都法院、缓刑)
等……
王卫东律师代理的全国知名的民事案件:
消费者诉笑星郭冬临虚假广告案(担任郭冬临的诉讼代理人)
南京秦淮医院产婴抱错案(担任产婴父母的诉讼代理人)
等……
王卫东律师教育经历
南京大学法律硕士。
王卫东律师主要论著
《诈骗类案件的争议解析》2020年8月第一版53.4万字
智拾网课件《诈骗类案件辩护要点》
《商业秘密涉诉案件会是下一个风口吗?》
《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化程序》
《企业应慎用“员工不能胜任”条款》
《设立中公司的意思表示》
《刑事政策对证据认定的影响》
《辩方视角下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尺度》
《刍议普方案中的被害方宽恕》
《有效辩护与有效果的辩护》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