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奥事迹

江苏省圣典律师事务所服务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历程


      2010年2月10日,国际奥委会投票选出南京作为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承办城市。


      2010年3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召开合伙人会议,决定由李竹影负责组织青奥应聘团队,代表圣典与青奥组委会取得工作联系,为青奥组委会招聘法律服务供应商做好前期准备。


      2012年8月,李竹影律师编写了《圣典青奥法律服务指针》,从青奥法律组织架构、法律特点、圣典承诺等方面详细地列明了圣典的职责和义务,力求做到各项服务万无一失。


      2012年10月国际奥委会正式批准圣典担任南京2014南京青奥会的法律供应服务商。

 


      为全力支持青奥会的举办,圣典合伙人会议决定将本应收取的、金额达两百万元的法律服务供应商报酬全部赠与青奥盛会的举办,同时,还决定划拨出一大笔费用来补贴服务团队的开支。


      鉴于2013年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的组织工作繁重,合同审查任务紧迫,圣典所派出了刘霞,曾天等多为律师组成奥组委会现场服务团队。他们长期在青奥组委会的现场驻会,分别参与合同审查、权益保障、综合保障、审计监察等多个部门的工作。


 


      在青奥赛事召开期间,圣典派出吴庭祥、刘霞等五位律师担任赛场法律志愿者团队,直接办理训练场馆团队、非竞赛场馆团队、专项工作团队、组委会工作部门的法律事务。


      从2012年8月开始正式参与青奥(亚青)法律服务到2014年8月28日青奥会成功闭幕,圣典共计有46位律师、实习律师、实习生代表圣典在不同层面参与了青奥法律服务,他们以高质量的服务成绩履行了圣典对青奥组委会的承诺。


      截止到2014年10月20日,圣典法律服务团队全部撤离青奥组委会现场,圣典为青奥提供给的服务小时数(包含不计入VIK的服务时间)已经接近一万个小时,相当于向青奥会提供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法律服务。



       在2013年10月,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委会(暨2014年青奥组委会)特向圣典颁发答谢证书,以感谢和表彰圣典法律服务团队为运动会的成功举办所提供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向多位有出色业绩的圣典律师赠送了青奥组委会志愿者制服,以体现对他们工作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