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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典律师辩护代理的污染环境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作者:    浏览:548    发布时间:2021-1-18 9:45:40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主任王卫东律师、职务犯罪研究中心主任芮平律师以及袁溪洋律师、胡锐律师共同辩护、代理的江苏省首起船舶向长江偷排舱底废油水污染环境涉罪案,入选江苏省检察院2020年12月公布的“江苏省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是其中的第一号案例“G贸易有限公司、孙某某等十二人污染环境案”。


       该案自立案侦查后,经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产生重大影响,提起公诉时又遭逢新冠疫情。被告单位(即G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涉事船舶租用人,不仅被检方指控犯污染环境罪,检方还对被告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赔偿诉讼,对包括单位副总孙先生在内的直接责任人员也提起公诉。

       被告单位委托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律师、袁溪洋律师担任该单位的辩护人以及公益赔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被告单位副总孙先生委托芮平律师、胡锐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由于被告单位是一家武汉的企业。王卫东律师、芮平律师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多次和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沟通,提出该案虽为首起船舶向长江偷排舱底废油水的案件,但被告单位身处疫区,经营遇到极大困难,为防止发生大面积裁员和公司解散,为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护航疫情期间的民营企业发展,司法机关不宜确定较高的公益赔偿金额和罚金数额,不宜对孙先生判处监禁刑。上述辩护意见均得到了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采纳。2020年7月16日,一审法院作出(2020)苏0102刑初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虽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但仅判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决附带民事赔偿金额与鉴定费等项目合计仅3.345万元,刑民总计判罚数额不到8万元,孙先生被判处缓刑。现该判决已生效,该案的辩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江苏省检察检察机关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疫情期间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写入了典型案例“发布意义”中,从另一个角度表明了本所律师和公检法机关在良性互动的基础上,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