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典论著

圣典刑辩又添一起无罪判例

作者:    浏览:534    发布时间:2021-1-18 11:37:44

       经过江苏省某市人民法院长达一年的审理,该院于近期作出(2019)苏0481刑初689号刑事判决,判决不予支持公诉机关对被告单位A公司犯合同诈骗罪的指控,宣告被告单位A公司无罪。该案中,A公司的辩护人为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主任王卫东律师。


案情简介

       A公司涉案的简要案情为:2018年下半年,孟某以A公司的名义与他人签订购销合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孟某未能如期交货,导致他人报案。侦查机关以A公司为犯罪嫌疑单位、孟某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后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某检诉刑诉〔2019〕764号起诉书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A公司和孟某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222.9万元,涉嫌合同诈骗罪,且系单位犯罪。

       由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A公司的诉求和孟某本人的诉求存在严重分歧,A公司和孟某分别委托了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人,A公司委托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律师担任辩护人。

       庭审中,王卫东律师认为,该案中的合同虽然以A公司名义签订,但并不体现A公司意志,非法所得虽汇入了A公司的账户,但并没有归A公司支配,孟某的行为系个人行为,不是单位行为,起诉书指控A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能成立,应宣告A公司无罪。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孟某的辩护律师均不同意王卫东律师主张A公司无罪的辩护意见,辩论进行的紧张激烈。

       2020年底,某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481刑初689号刑事判决,判决宣告A公司无罪,同时认定孟某的行为不是单位行为。自此,圣典刑辩又添一起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团结进取、实力强劲,中心由多位资深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担纲。其中,姚树彦律师、邢辉律师、王卫东律师同时入选江苏省刑事专业人才库,吴世柱律师、邢辉律师、王卫东律师于2020年分别出版了各自撰写的专业著作,王卫东律师、芮平律师于2020年成功办理的江苏省首起舱底水污染环境涉罪案入选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工作典型案例。

秉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与低调踏实的办案风格,圣典刑辩律师们不仅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也获得了业内的肯定,希冀圣典刑辩在未来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