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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药品商业秘密维权案件
作者: 浏览:141 发布时间:2026-1-26 14:16:17【一审案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3444号
【二审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268号
【案件荣誉】
最高人民法院评选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科技创新领域典型案例
江苏省评选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2023年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4年江苏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律师优秀案例一等奖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南京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2023年度)
【案件简介】
2016-2023年,胡建华律师团队接受南京某生物医药企业委托,就其“香菇多糖”原料药商业秘密被侵权一案展开诉讼。经过了缜密论证分析,胡律师律师团队展开诉讼维权行动。历时8年,经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克服各种艰难困苦,坚持不懈不折不挠,最终通过扎实的证据举证和详实的法理分析为权利人维权成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全部支持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侵权人赔偿2000万元人民币。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道地香菇原料的挑拣、加工、处理等传统中医药工艺的技术秘密保护。判决对传统道地药材技术秘密的认定、非法利用技术秘密的赔偿等问题进行了探索,有利于传统中医药技术应用发展,促进中医药守正创新。
【律师作用】
1、权利人律师持之以恒的坚持,让时间成为本案最好的“朋友”。
2、律师基本预测了案件诉讼维权过程,由此在后续面对困难的时候,当事人仍然能够信任律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3、律师坚定的损害赔偿的基数,找寻法律体系之间的关联,使得两千万的赔偿能够得到支持。
4、律师在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完善了证据链。
5、律师基于民法基本的诚信原则出发,通过证据发现和证据排列,有力的向最高院展现了侵权人故意侵权的过程。
6、律师在本案中作出了有益的商业秘密推定侵权的尝试。
【社会影响】本案弘扬了诚信守诺的价值观。判决强调合同解除后保密义务的独立性。违反保密义务向他人非法披露、转让商业秘密并允许他人使用的,构成对他人商业秘密的侵犯。针对被告多次严重、故意违约,判决按双方事先约定的2000万元赔偿标准确定赔偿数额,体现了倡导诚信、恪守承诺的价值导向。
本案向社会彰显了法律平等保护初创型小企业的威严。本案权利人是研发型初创企业,被控侵权人是跨国公司的中国全资子公司,实力差距巨大。且侵权行为发生较为隐蔽,案件历时很长,最终法院通过公正的判决,坚定了创新研发团队对中国法律的信心,显示中国法律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大小主体的理念。
此外,江苏省内多家媒体也对本案进行了报道。

